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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校按章程录取新生 不规定男女生比例
作者: 中华高招网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时间: 2007-5-31 10:56:56  浏览:   收藏本文 


  陕西省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日前规定,陕西省各高校必须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该省教育考试部门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统考的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受照顾政策的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公示的特殊考生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高校应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本报记者 柯昌万)

 

  《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25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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