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各地高招政策新亮点
广东: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录取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厉打击考试违纪作弊、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和中介诈骗行为。
据统计,2007年广东省高考考生报考人数再创历史新高,报考人数达553826人,其中报考普通高考考生509684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学院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44142人。
本专科志愿分层填报
作为2007年高考新方案配套措施之一,广东省志愿填报实行分层次分段填报的方式。本科层次(含需面试、体检的专科院校)志愿在高考前填报,专科志愿的填报在本科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为:本科层次5月15日至25日;专科层次8月2日至6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解释,近几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录取工作中,专科层次院校第一次投档率大大低于本科高校75%的投档率,而且投出的档案均集中在几所热门院校,多数高校第一次投档数不足计划数的40%。为使考生填报志愿更具有针对性,让考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这次调整体现了以考生为本的精神。
考试录取管理从严
2007年是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新方案的第一年,为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措施,《通知》要求各高校继续做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工作,任何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高校招生工作将以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招生,严打中介诈骗为整治重点,保证高校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各市招生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加强对2007年普通高考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严肃考试纪律,防范和打击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内外勾结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各考场要杜绝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等恶劣行为的发生,要加大对违法及考试作弊的惩处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查处违纪作弊责任人。《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高考与高中新课改的衔接工作,完善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保证2007年高考新方案顺利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录取
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电子档案将录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高等学校录取时,将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其中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达到提档线的经核准后高校可优先录取。
为了让高校能更全面了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广东省招生办将从中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摘录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录入考生电子档案。据了解,考生电子档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高中阶段修习必修课程获得的学分、修习选修模块的名称和学分,以及考生高中阶段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五个方面的表现等。
高校录取时间安排
2007年各高等学校录取时间初步安排如下: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7月5日至7月12日,其中部队、公安院校录取时间7月5日至7月8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7月5日至7月20日;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1日至7月15日;第二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A类院校7月20至7月23日,B类院校7月28日至7月31日;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8日至9日;第三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A类院校8月10日至8月13日,B类院校8月17日至8月20日。每批录取完后都将安排补报志愿和二次录取工作。(本报记者 赖红英 通讯员 廖翊华)
《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26日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