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可填报统考院校统考编导类本科专业(含外省市认可使用本市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志愿的资格线为:三门总分不低于210分。
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将于3月13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在接到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后,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3月18日9:00-15:30到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内)市统考考务组办理成绩复核手续。复核仅查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