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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动态:2007年闽高招艺术类招生意见出台
作者: 佚名  来源: 不详  时间: 2007-1-19 18:04:18  浏览:   收藏本文 




福建:2007年闽高招艺术类招生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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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消息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200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意见》,明确了今年福建省高考音乐、美术类全省统考时间定于12728日进行,音乐类省统考设点高校为厦门大学;美术类省统考设点高校为福建师范大学。

与往年相比,今年艺术类招生最大的变化在于,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福建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必须参加福建省统考。如果省外院校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必须在取得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再获得该校发放的校考合格证。从往年的情况来看,这是针对艺术类考生首次出台的规定。

音乐、美术类全省统考定于12728日进行,音乐类省统考设点高校为厦门大学;美术类省统考设点高校为福建师范大学。

省统考未涉及专业应组织校考

根据规定,所有高校的音乐、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音乐、美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非省属本科院校的音乐、美术类本科专业鼓励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而省外院校在福建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均统一安排在福建师范大学和厦门大学两个考点。

即日起至本月25日前,音乐类、美术类两类考生务必前往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领取本人《音乐专业准考证》或《美术专业准考证》,逾期不再受理。届时,考生应持本人《音乐专业准考证》或《美术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省统考考点报到,办理参加省统考相关手续,缴交专业考试费,并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场地及其他要求参加专业统考。

据了解,音乐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包括:音乐学、演唱、音乐教育、音乐及专业考试科目大部分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包括: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艺术学、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学、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教育、广告艺术设计、广告与装潢、美术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陶瓷美术、广告艺术及专业考试科目大部分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省统考专业合格线

不作为音美类专业录取线

根据规定,今年允许参加音乐类校考的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定为60分,允许参加美术类校考的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定为180分。省统考专业合格线仅作为可以参加当年校考的依据,不作为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其中报考文科音乐、文科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报考理科音乐、理科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与去年相同,今年报考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仍然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艺术专业不合格可兼报文史、理工类

考生于520开始凭借本人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领取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和填报志愿通知单。届时,考生须持《考生填报志愿通知单》或校考合格证于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高招办指定地点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有关人士介绍,今年福建省文科音乐、美术类考生除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文史类其他院校(专业);理科音乐、美术类考生除可以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理工类其他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得兼报跨报。也就是说,这里必须引起音乐、美术类考生的重视。凡参加省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音乐、美术类考生,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按本人报考类别直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升学志愿。

据了解,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前;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最后批次录取前。需要注意的是,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专业)的文科、理科音乐、美术类考生、先参加艺术类专业批次的投挡录取,然后再参加文史、理工类院校专业批次的投挡录取。

按招生计划数划定专业录取线

与去年有所不同的是,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招音乐、美术类招生录取出现一个新的变化,即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均按照本、专科专业来划分划定录取控制线。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按本科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内划定;专科专业录取控制线按本、专科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划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中央戏剧学院等36所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届时,这36所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本科或专科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不低于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文史(或理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高职(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文史(或理工)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凡是在福建省招收艺术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其他院校,省高招办将按把第一志愿报考该校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文化和省统考(或校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放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计划以及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凡是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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